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玻璃钢制品、机械产品、纺织品、木制品等产品领域的检测服务。
为确保我公司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向社会出具提供公正、科学、有效、规范的检测数据证明,特做出如下公正性声明:
- a)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作为第三方的公正立场。
- b)遵守为我们提供认可服务的机构等相关方关于公正性和独立性的要求,不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社会推荐产品,不开展产品监制、监销等违法行为。
- c)行为公正,且不受来自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影响公正性的压力。
- d)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伪造、变造、冒用、租赁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证书和标志。不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机构印章或者检验检测人员签字。
- e)不从事和参与任何有损公正性、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从事与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的任何活动;不参与和检验检测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 f)严格遵守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对客户的技术、资料、数据及其他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商业活动。对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 g)不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h) 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接受社会各界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